0431-85696098

关于专利费用(官费)减缓备案系统投入运行后的办理流程

国家知识产权局自2016年9月1日起正式实行网上备案审批,原来的纸质费减证明一律取消。若审核通过,则在一个自然年有效期内,该申请人提出专利费减请求的,即可按照《专利收费减缴办法》享受相应比例的专利费用的减缴,无需按照专利申请逐件再次提交专利费用减缴证明。每年的最后一个季度(10月1日)起开放下一年度的备案,以便于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提前备案。每次审核期限为一个月。(具体信息以国知局最新发文为准)  


费减备案手续用户可自行办理,也可委托事务所办理(任一事务所办理成功后当年度就无需再办理),以下为办理流程:  


一、自行办理流程  

①登录http://cpservice.sipo.gov.cn/index.jsp  进行注册;  

②进入费减备案业务对申请人进行备案申请,填报相关信息(见下文说明);  

③如系统通过则,向根据系统提示,向国知局指定代办处递交证明材料做进一步审核。  



二、委托办理流程  

根据用户类型(企业/个人/大专院校)填写费减备案信息表(见附件),我们收到信息表后通过国知局专利事务服务系统办理,在获取备案结果后,我们将通过短信通知您向代办处递交证明材料做进一步审核:如未能通过,我们将通知您不符合费用减缓政策要求。请您确保本人所提交的各项证件和数据信息真实有效,如因信息错误导致的费用减缓备案申请不成功,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  


三、费减备案系统需填写的相关信息  

1、企业(  工矿企业、事业单位、科研单位)  


以下是备案系统需要填写的信息:  

(一)申请人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万元)、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万元);  

(三)企业注册地;  

(四)联系人名称、联系人电话、联系人详细地址;  


以下是您需要准备提交给所在代办处审核的纸质材料:  

(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印有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在汇算清缴期内,提交上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2、个人  


以下是备案系统需要填写的信息:  

(一)申请人姓名及与申请人相符的身份证、护照军官证、港澳台身份证等其它有效证件的号码;  

(二)手机号码;  

(三)详细地址;  


以下是您需要准备提交给所在代办处审核的纸质材料:  

(一)身份证复印件(如无身份证的请提供护照等其它有效证件:军官证、港澳台身份证等);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无固定工作的,提交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的证明-盖章);  


3、大专院校  


以下是备案系统需要填写的信息:  

(一)申请人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院校注册地;  

(三)联系人名称、联系人电话、联系人详细地址;  


以下是您需要准备提交给所在代办处审核的纸质材料:  

(一)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果提交的是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证书复印件则无需再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016年7月19日 05:25